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2〕474号)有关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桂林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规划的有关内容予以公示:
(1)规划名称:桂林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2)主管单位:桂林市水利局
(3)规划水平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4)规划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防洪抗旱减灾建设为重点,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等四大水利发展体系,增强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5)投资估算:“十三五”期间桂林市水利建设规模约为150亿元,是“ 十二五”时期水利建设规模的1.2倍,其中争取中央与自治区水利投资104亿元,地方融资等方式筹资46亿元。
详见附件《桂林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时间自2018年3月12日至3月20日(自公示告知日起七日)。在公示期内,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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