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各设区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报告》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桂政办发〔2013〕100号)第十条规定,现将2014年度各设区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注:60分≤合格<80分,80分≤良好<90分,优秀≥90分,不合格<6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