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根据水利部、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的部署要求,桂林市水利局与自治区水利厅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承诺事项包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治水兴水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自治区党委的实施办法;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阳光水利”建设,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水利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肃财经纪律,全面建立水利资金资产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