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
质量管理与评定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二○一四年十二月
前 言
近年来,我区的小型民生水利水电工程呈现出“小、多、散”的特点,且现行部颁标准大多数只适用于大中型工程,对于小型工程只提“可参照执行”,而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杂乱无章,没有统一的检验与评定标准。
为了提高我区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与评定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68-2012)等相关文件及规程标准,并结合我区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试行。为提高本办法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办法共4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质量管理;
——质量检验与评定;
——附则;
——附录;
——条文说明。
目 录
1 总则………………………………………………………………7
2 质量管理…………………………………………………………8
3 质量检验与评定………………………………………………13
4 附则……………………………………………………………16
附录…………………………………………………………………17
条文说明……………………………………………………………41
1 总 则
1.0.1 为加强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与评定,促使我区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结合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农村人饮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评定。即
(1)设计供水能力<1000t/d或设计供水人口<10000人的人饮工程;
(2)单个项目概算投资<1000万元或高效节水单个项目灌溉面积<0.1万亩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3)其他未纳入基建程序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
1.0.3 凡本办法未提及的,应参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 质量管理
2.1 我区小型水利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2.2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同时,项目法人应重点做好如下质量管理工作:
(1)明确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及项目技术负责人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的技术和质量管理。
(2)及时办理报监、施工许可手续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3)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主持召开有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代表参加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4)组织项目划分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单位进行项目划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5)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施工过程的质量巡查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应采取抽查和巡回检查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监理组织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
(6)及时审查或申报设计变更文件。
(7)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
2.3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应在事前、事中、事后做好控制,同时,监理单位应重点做好如下质量管理工作:
(1)落实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制定质量控制制度,明确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
(2)主持召开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主持召开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参建单位就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审和澄清,并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3)开展巡视监理
工程开工前,总监应制定监理巡视方案,明确巡视人员的巡视内容、巡视时段、巡视方法等,认真开展巡视监理,做好巡视记录。
(4)及时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督促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整改至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应及时进行复核,并报项目法人认定。
2.4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建立切可实际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负责制。同时,施工单位应重点做好如下质量管理工作:
(1)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
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建立切可实际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同时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质量负责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可兼任质检员工作。
(2)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工艺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还须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3)及时做好原材料、构配件、管材和中间产品等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管材等不得用于工程。
(4)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不得偷工减料。
(5)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记录
严格施工管理,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落实“三检”制度。其中“三检”中的复检和终检可由质检员负责完成。重要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应现场填写,确保资料的及时、真实、准确;同时施工单位应落实专人填写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内容应及时、详尽、真实、完整。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三检”记录表详见附录B-3。
(6)对完成的单元工程应及时进行质量自评,对质量不达标部位应当负责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7)对已完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应及时进行自评,并报监理机构复核其质量等级。
(8)及时编制竣工图、整编施工项目档案资料并经监理机构复核后移交项目法人。
2.5 勘测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勘测设计单位对勘测设计质量负责,并及时提供完整的勘测设计成果,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规程规范要求。同时,勘测设计单位应重点做好如下质量管理工作:
(1)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2)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对一些地基有承载力要求的建筑物地基工程,设计地质工程师应参加地基验收。
(3)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及时报送项目法人。
2.6 质量监督管理
(1)受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法人提交的报监材料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完毕。
(2)审核确认项目划分
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项目划分并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3)开展质量监督巡查
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方式主要以抽查为主,在工程建设期间应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4)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3 质量检验与评定
3.1 项目划分
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三级。
3.1.1 项目划分原则
(1)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并可适当合理简化。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可不划分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但对灌浆工程和有承载力要求的地基,如水塔(池)、泵房等地基,应确定为重要隐蔽工程。
(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原则
按招标标段划分单位工程,一个施工标段宜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原则
①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宜按座划分,即一座山塘为一个分部工程。
农村人饮工程:宜按部位或片区划分。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宜按施工部署或长度(片区)划分,其中取水工程(如陂坝、泵站等)宜按建筑物划分。
②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3个。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原则
在遵从现行水利有关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前提下,对一些工程规模较小的项目,在利于施工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可作适当的合并,以减少单元工程的个数。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示例详见附录A。
每个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个数不宜少于3个。
3.2 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3.2.1 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主要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详见附录C。
3.2.2 外观质量评价标准
小型水利工程的观感质量评定宜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质量评价等级分为“好”、“一般”、“差”三级,对于“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措施。
小型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价记录表见附录B-4。
3.2.3 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小型水利工程的单元、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一级。
(1)单元工程合格质量标准
①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③具有完整的施工质量自检记录、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
①分部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②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③材料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设备及安装质量合格。
(3)单位工程合格质量标准
①单位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②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③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④外观质量评价为一般以上。
3.3 工程质量抽检
①工程使用的材料按进场批次取样进行检测。
②设备、构配件需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
③对于涉及工程安全的结构,砂浆和混凝土配合比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提供。对于不涉及工程安全的结构,砂浆和混凝土配合比可参照当地近期已建工程。砂浆、混凝土试块每单元工程应取样一组。
④灌浆工程可按不少于总孔数的5%布置质量检查孔进行检测。
4 附 则
4.0.1 本方法由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负责解释。
4.0.2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 录
目 录
附录A: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示例……………………………19
A-1 山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示例…………………………19
A-2 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渠道)工程项目划分示例…………20
A-3 高效节水灌溉(喷微灌)工程项目划分示例……………21
A-4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划分示例…………………………22
附录B: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表格格式………………23
B-1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23
B-2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24
B-3 监理平行检测记录表………………………………………25
B-4 工程外观质量评价记录表…………………………………26
附录C:小型水利工程单元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27
C-1 基槽(坑)土石方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7
C-2 沟渠土方开挖与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8
C-3 浆砌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9
C-4 砖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0
C-5 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1
C-6 取水泵站设备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2
C-7 管道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3
C-8 管理房(泵房)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5
C-9 干砌石排水棱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7
C-10 草皮护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8
C-11 预制混凝土板(块)护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9
C-12 预制混凝土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40
附录A: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示例
附录A-1: 山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示例
山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示例
单位工程
|
分部工程
|
单元工程
|
名称
|
划分
说明
|
名称
|
划分说明
|
名称
|
划 分 说 明
|
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
每个施工标段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
XX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
一座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宜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
|
坝基防渗
处理※
|
坝基帷幕灌浆
|
每10~30个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坝体防渗
处理
|
坝体混凝土防渗墙
|
按槽孔划分单元工程
|
坝体灌浆
|
每10~30个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坝体土方填筑
|
每3~5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内坡混凝土
|
整个内坡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内坡或浆砌石
|
整个内坡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外坡草皮护坡
|
整个外坡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排水棱体
|
整个排水棱体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坝顶工程
|
整个坝顶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放水设施加固
|
整个加固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溢洪道加固
|
整个加固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注:1、打“※”应通知设计代表参与基槽验收。2、灌浆的验收及评定按现行标准执行。
|
附录A-2: 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渠道)工程项目划分示例
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渠道)工程项目划分示例
单位工程
|
分部工程
|
单元工程
|
名称
|
划分
说明
|
名称
|
划分说明
|
名称
|
划 分 说 明
|
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
每个施工标段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
渠道防渗工程
|
分部工程个数可视工程项目大小划定,宜按渠道长度或渠道位置划分。
|
沟渠土方开挖与回填
|
按300~500米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渠道衬砌
|
按300~500米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宜与沟渠土方开挖一一对应)
|
渠系建筑物及附属工程
|
包括拦水坝、斗门、农桥、渡槽、涵洞及管理房等工程。
|
拦水坝※
|
坝基开挖及处理可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坝体按结构部位视工程量大小可划分为2~3个单元工程
|
斗门
|
划分为一个单元
|
农桥※
|
划分为一个单元
|
渡槽
|
每座渡槽(不超50米长)宜划分为二个单元(即基墩和槽体各为一个单元)
|
涵洞
|
划分为一个单元
|
管理房※
|
可划分为一个单元
|
注:1、打“※”应通知设计代表参与基槽验收。2、上述未提及的项目可单独划分为若干个单元。
|
附录A-3:高效节水灌溉(喷微灌)工程项目划分示例
高效节水灌溉(喷微灌)工程项目划分示例
单位工程
|
分部工程
|
单元工程
|
名称
|
划分
说明
|
名称
|
划分说明
|
名称
|
划 分 说 明
|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
每个施工标段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
水源
工程
|
整个水源工程划为一个分部,包括拦水坝、取水泵站、水池或水塔、水泵安装、厂区建筑物等。
|
拦水坝※
|
坝基开挖及处理可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坝体按结构部位视工程量大小可划分为2~3个单元工程
|
管理房或取水泵房※
|
每座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元。
|
水塔※
|
每座塔按基础、塔身、水池划分单元,塔身宜2~3个浇筑仓划分一个单元。
|
水池(含高位水池、沉淀池、过滤池等)※
|
每座水池按基础、池体划分单元。
|
设备安装
|
包括水泵、净水器、电动机、闸阀及附件安装及调试(试运行),每台水泵或净水器划为1个单元工程。
|
厂区管道安装
|
整个划分为1个单元
|
管道
工程
|
按片区(或轮灌组)划分,若干个片区(或轮灌组)划分为一个分部。
|
XX片区(轮灌组)管道安装
|
每个片区(或轮灌组)划分为1个单元
|
注:1、打“※”应通知设计代表参与基槽验收。2、上述未提及的项目可单独划分为若干个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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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划分示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划分示例
单位工程
|
分部工程
|
单元工程
|
名称
|
划分
说明
|
名称
|
划分说明
|
名称
|
划 分 说 明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每个施工标段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
水源
工程
|
包括高位水池或水塔、设备安装及厂区建筑物等。
|
管理房或取水泵房※
|
每座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元。
|
水塔※
|
每座塔按基础、塔身、水池划分单元,塔身宜2~3个浇筑仓划分一个单元。
|
水池(含高位水池、沉淀池、过滤池等)※
|
每座水池按基础、池体划分单元。
|
设备安装
|
包括水泵、净水器、电动机、闸阀及附件安装及调试(试运行),每台水泵或净水器划为1个单元工程。
|
厂区管道安装
|
整个划分为1个单元
|
管道
工程
|
按若干个行政村或片区划分为一个分部。
|
XX村(片区)管道
安装
|
每个行政村或片区划分为1个单元
|
注:打“※”应通知设计代表参与基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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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格格式
附录B-1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广西小型水利工程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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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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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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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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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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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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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
内容及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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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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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满足 □不满足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意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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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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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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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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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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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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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仅限于特殊部位(如坝基、桥墩、水塔(池)等)的地基隐蔽验收,设计单位应派员参加,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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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小型水利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小型水利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格式
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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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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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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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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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元工程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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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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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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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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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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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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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测)记录
或备查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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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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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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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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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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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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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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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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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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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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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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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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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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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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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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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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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自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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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检验点100%合格,一般项目逐项检验点的合格率 %,且不合格点不集中分布。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
(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监理机构
复核评定
意见
|
经复核,主控项目检验点100%合格,一般项目逐项检验点的合格率 %,且不合格点不集中分布。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
(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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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监理平行检测记录表
广西小型水利工程
监理平行检测记录表
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编号:
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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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 位
|
|
单元工程
|
|
部 位
|
|
主控(一般)项目、检验方法及检查(检测)结果
|
监理单位
抽检记录
|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抽检结果是否合格:□合格 □不合格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意 □不同意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日期: 年 月 日
|
注:1、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对施工质量进行必要的抽检。监理抽检的频数为施工单位自检数的10~20%。
2、本表为监理平行检验表及开仓证二表合一使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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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施工质量“三检”表采用现行表格。
B-4:小型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价记录表
小型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价记录表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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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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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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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检 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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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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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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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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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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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感质量综合评价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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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
(盖章)
项目经理:
|
设计单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
|
监理单位:
(盖章)
项目总监:
|
建设单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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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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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注: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处理。
附录C: 小型水利工程单元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C-1 基槽(坑)土石方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渠系建筑物、坝基、水塔(水池)、管理房(泵房)等基槽(坑)土石方开挖。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地表清理
|
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等已清除,基础开挖范围内的坑、洞等已按规定要求处理。
|
现场观察、检查,查看施工记录。
|
全数检查
|
2
|
不良地
质处理
|
对腐殖土、膨胀土(岩)、细砂等有害地质土,处理方法、所用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岩石基础的断层、破碎带等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
3
|
保护层开挖
|
不得扰动建基面以下的原地基;石方爆破开挖时,未损害基础岩体的完整性。
|
4
|
开挖深度
|
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
5
|
建基面处理
|
开挖面平顺,建基面清洁、无明流、无积水;岩石基面无松动岩块、尖锐凸起,裂隙、节理内的杂物冲洗干净。
|
项次
|
一般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地表清理范围
|
长、宽清理边线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0~50cm
|
拉线、钢尺测量
|
每20m延米测1处。
|
2
|
开挖坡度
|
不陡于设计边坡
|
全站仪、坡度架
|
每坡面上中下各1点
|
3
|
开挖尺寸
|
长、宽均不小于设计要求
|
尺量
|
每边不少于2点
|
4
|
底高程
|
土质:0~5cm
岩石:0~10cm
|
水准仪、全站仪
|
每个基坑不少于5点
|
5
|
基面平整度
|
土质:允许偏差:0~5cm
岩石:允许偏差:0~10cm
|
2m直尺
|
采用断面布设测点,断面间距不大于20m,测点间距不大于2m。
|
注:“+”为超挖,“-”为欠挖。
C-2 沟渠土方开挖与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小型农水工程沟渠土方开挖。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放线
|
中心线布设符合设计要求。
|
现场观察、检查,查看施工记录。
|
逐条沟渠检查
|
2
|
不良地
质处理
|
已按设计要求处理。
|
3
|
保护层开挖
|
预留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采用人工开挖。
|
4
|
坡面
|
顺直、平整、密实、稳定,无凹腰凸肚、补坡现象。
|
5
|
底面清理
|
平整、密实。
|
项次
|
一般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中心线位置
|
允许偏差:2cm
|
经纬仪、全站仪
|
每100米测1处,每条沟渠不小于3处,弯道段不少于3处。
|
2
|
底面宽度
|
2cm
|
尺量
|
3
|
边坡
|
不陡于设计
|
尺量
|
4
|
底面高程
|
±2cm
|
水准仪
|
每50米测1处,每条沟不小于3处。
|
注:“+”为超挖,“-”为欠挖。
C-3 浆砌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渠系建筑物墩、墙,坝体及溢洪道挡墙,涵洞进出口挡墙,水池(塔)、
管理房(泵房)浆砌石基础等。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材料
|
水泥、砂石料等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
现场观察,查阅检验报告。
|
全数
|
2
|
砂浆强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3
|
浆砌石体
|
座浆法砌筑,内外搭砌,上下错缝,砂浆饱满,随砌随勾逢,灰缝的砂浆饱满、密实。
|
现场查看,查阅施工记录。
|
全数
|
4
|
伸缩缝处理
|
平整、顺直、干燥,外露铁件应割除,确保伸缩有效;所用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
5
|
砂浆饱满度
|
≥80%
|
6
|
排水孔设置
|
布设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
7
|
勾缝
|
勾缝型式符合设计要求,分次向缝内填充、压实,密实度达到要求,砂浆初凝后不应扰动。
|
项次
|
一般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砌体厚度
|
±10%设计值
|
钢尺
|
每100m2至少1次
|
2
|
轴线位置偏移
|
1.5cm
|
经纬仪、拉线、钢尺
|
每10延米1点
|
3
|
垂直度
|
2cm
|
垂线
|
每墩不小于2次
|
4
|
平整度
|
2cm
|
2m拉线和尺检查
|
5
|
顶面标高
|
±1.5cm
|
水准仪
|
每10延米1次
|
C-4 砖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渠系建筑物墩、墙,溢洪道挡墙,涵洞进出口挡墙,水池(塔)、管理房
(泵房)浆砌石等。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材料
|
水泥、砂石料、砖等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
现场观察,查阅检验报告。
|
全数
|
2
|
砂浆强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3
|
砖砌体
|
采用铺浆法砌筑,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灰浆饱满、无通缝、瞎缝。普通砖、多孔砖和空心砖在砌筑时,应浇水湿润。
|
现场查看,查阅施工记录。
|
全数
|
4
|
砌体外观
|
平整,无明显凹凸现象。
|
5
|
砂浆抹面
|
平整、密实,无空鼓、裂缝现象。
|
项次
|
一般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砌体高度、
厚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现场查看,查阅施工记录。
|
全数
|
2
|
砂浆抹面
厚度
|
≥设计值
|
C-5 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混凝土蓄水池(塔)和泵房,大坝混凝土工程、渠系建筑物混凝土工程,
附属建筑物混凝土工程等。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材料
|
水泥、钢筋、砂石料等符合设计要求。
|
现场观察,查阅检验报告。
|
全数
|
2
|
混凝土强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3
|
建基面
|
按要求处理,无杂物、积水,基础面、垫层铺填符合设计要求。
|
现场查看,查阅施工记录。
|
全数
|
4
|
模板
|
支撑稳固,接缝严密,表面平整、洁净无污物,内部尺寸和位置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
5
|
钢筋
|
数量、规格、尺寸、安装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绑扎结实,弯钩朝向、接头处理、保护层厚度等符合设计要求。
|
6
|
止水、伸缩缝、排水管
|
制作及安装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管通畅。
|
7
|
混凝土浇筑
|
无不合格料入仓。如有少量不合格料入仓,应及时处理至达到要求。铺设均匀,分层清楚,无骨料集中现象;有次序振捣,无漏振、无超振现象。
|
8
|
养护
|
表面保持湿润;连续养护时间基本满足设计要求。
|
9
|
外观
|
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表面麻面、蜂窝累计面积不超过0.5 %,经处理符合设计要求;错台、跑模、裂缝等经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
项次
|
一般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受
力
筋
|
间距
|
允许偏差:±1cm
|
钢尺
|
全数
|
2
|
排距
|
允许偏差:±0.5cm
|
3
|
长度
|
允许偏差:±1/2净保护层厚
|
4
|
钢筋搭接长度
|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
全数
|
5
|
模板平整度
|
相邻两板面高差不大于0.5cm
|
模板总数的30%
|
6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5mm
|
总数的30%
|
C-6 取水泵站设备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设备标识
|
铭牌及标注的主要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
现场观察、检查,查阅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材料。
|
全数
|
2
|
外观检查
|
无缺件、损坏和锈蚀等;管口保护物和堵盖完好。
|
3
|
发货清单
|
规格、型号、数量、专用安装工具等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
|
4
|
技术资料
|
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外购件合格证齐全。
|
5
|
水泵安装
|
水泵的主要安装尺寸与设计相符;安装位置正确,与底座配合良好,深度满足水泵的最小淹没深度要求。
|
现场观察、检查,查阅施工记录。
|
全数
|
6
|
机组安装
|
各固定连接部位安装牢固,联轴器同轴度、端面间隙符合产品技术说明书要求。
|
7
|
管道安装
|
管材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前设备中心已找正并合格,管材、件检验合格,防腐已完成。
|
8
|
电气设备安装
|
安装前设备已经进场检验并符合设计要求,防雷等保护措施符合产品技术说明书要求。
|
9
|
电缆安装
|
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与电动机的额定电压、电流匹配,外观完整无破损,安装时理直并适当固定、夹持。
|
10
|
试运行
|
水泵、管及管件安装牢固,无松动、渗漏、异常声响;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控装置均灵敏、准确、可靠;泵在额定工况点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小于2h。
|
项次
|
一般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水泵安装深度
|
0~-10cm
|
测绳
|
逐个
|
2
|
控制电缆绝缘电阻
|
≥5Ω
|
送检
|
同型号、同批不少于1次
|
C-7 管道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管材、管件及外观质量检查
|
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产品标志完整清晰,合格证、说明书、有效质量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齐全。复检结果合格。外观质量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
现场观察、检查,查阅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
|
全数
|
2
|
管沟开挖及建基面处理
|
开挖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建基面已按要求处理,无杂物、积水,垫层铺填符合设计要求。
|
现场观察、检查,查阅施工记录。
|
全数
|
3
|
安装前检查
|
管材、管件无曝晒、冷冻、挤压等造成的老化、变质和变形,管内杂物已清除。安装用件、材料须为管材生产厂配套供应。
|
4
|
管道热熔连接
|
对接设备、时间和温度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连接后凸缘形状大小均匀,无气孔、鼓泡和裂缝。管壁内翻边已铲平。环境温度低于5℃时不宜进行电热熔接头施工。
|
外观全数,内翻边铲除每50个接头不少于3个。
|
5
|
接口质量
|
接口牢固,无漏水现象
|
全数
|
6
|
管道敷设完工检查
|
中心线平直,管底与槽底贴合良好,无突起、突弯等应力弯曲现象,防止管道上浮或位移的措施可靠。
|
7
|
附件(闸阀、喷头等)安装
|
符合设计要求
|
8
|
附属构筑物(阀井、镇墩等)
|
符合设计要求
|
9
|
管道水压试验
|
试验前
检查
|
气温不低于5℃,试验管段已覆土固定,管道系统设备已检验合格,管道应冲洗干净,与试验管道无关的系统已封堵隔开,试验方案已经监理机构批准。
|
管道
充水
|
缓慢灌水将管道内的气体排净。充满水后,塑料管道浸泡24h、混凝土管道浸泡48h。
|
10
|
冲洗及消毒
|
出水清洁,水质经检验符合标准要求
|
项次
|
一般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
平均
外径
|
上偏差不大于0.3mm,且不大于0.003倍公称直径。
|
千分尺
|
每批不少于10%
|
2
|
壁厚
|
上偏差不大于0.1倍公称壁厚+0.2mm。
|
3
|
聚乙烯(PE)、
管材
|
公称
外径
≤50mm
|
上偏差不大于0.3mm。
|
4
|
公称外径>50mm管
|
上偏差不大于0.009倍公称直径。
|
5
|
壁厚
|
上偏差不大于0.1倍公称壁厚+0.2mm。
|
6
|
镀锌钢管
|
公称外径
|
≤40mm管为±0.5mm;>40mm管为±1%Dmm
|
7
|
壁厚
|
允许偏差±10%
|
8
|
热熔连接
|
错边量不大于管材壁厚的10%,且不大于3mm。
|
直尺量测
|
不少于30%
|
9
|
试验压力
|
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管道:≥1.7倍管道设计工作压力
|
压力表
|
逐段
|
10
|
低密度聚乙烯塑料管道:≥2.5倍管道设计工作压力
|
11
|
其他管材:≥1.5倍管道设计工作压力
|
12
|
压力降值
|
保持试验压力10min,管道压力下降不大于0.05MPa,管道无泄漏、无破损即为合格。
|
13
|
管沟土方回填
|
符合设计要求,并高出原地面100mm。
|
现场观察、检查
|
全数
|
|
|
|
|
|
|
|
C-8 管理房(泵房)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材料
|
水泥、钢筋、砂石料等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现场观察,查阅检验报告。
|
全数
|
2
|
混凝土、砂浆强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3
|
建基面
|
按要求处理,无杂物、积水,基础面、垫层铺填符合设计要求。
|
现场查看,查阅施工记录。
|
全数
|
4
|
模板
|
支撑稳固,接缝严密,表面平整、洁净无污物,内部尺寸和位置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
5
|
钢筋
|
数量、规格、尺寸、安装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绑扎结实,弯钩朝向、接头处理、保护层厚度等符合设计要求。
|
6
|
混凝土浇筑
|
无不合格料入仓。如有少量不合格料入仓,应及时处理至达到要求。铺设均匀,分层清楚,无骨料集中现象;有次序振捣,无漏振、无超振现象。
|
7
|
混凝土养护
|
表面保持湿润;连续养护时间基本满足设计要求。
|
8
|
混凝土外观
|
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表面麻面、蜂窝累计面积不超过0.5%,经处理符合设计要求;错台、跑模、裂缝等经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
9
|
砌筑砂浆饱满度
|
≥80%
|
10
|
砖砌体
|
采用铺浆法砌筑,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灰浆饱满、无通缝、瞎缝。当普通砖、多孔砖和空心砖在砌筑时,应浇水湿润。
|
11
|
砌体外观
|
平整,无明显凹凸现象。
|
12
|
砂浆抹面
|
平整、密实,无空鼓、裂缝现象。
|
13
|
屋面防水层淋水、蓄水试验
|
无渗漏,基本无积水现象。
|
项次
|
一般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受
力
筋
|
间距
|
允许偏差:±1cm
|
钢尺
|
至少3个
断面
|
2
|
排距
|
允许偏差:±0.5cm
|
3
|
模板
平整度
|
相邻两板面高差不大于0.5cm
|
模板总数的30%
|
4
|
钢筋
保护层
|
±5mm
|
总数的30%
|
5
|
层高
|
±20mm
|
全数
|
6
|
楼地面及
散水
|
符合设计要求
|
7
|
门窗安装
|
数量、规格、材质、位置等符合设计要求
|
现场查看,查阅施工记录。
|
全数
|
8
|
水电安装
|
数量、规格、材质、位置等符合设计要求
|
|
|
|
|
|
|
|
C-9 干砌石排水棱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山塘外坡坝脚排水棱体等。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石料强度、外观尺寸
|
强度、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无风化剥落和裂纹,含泥量不得超出设计允许范围。
|
现场观察,查看施工记录。
|
20%
|
2
|
反滤料质量、结构层数、位置和厚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全数
|
3
|
干砌石
|
挂线自下而上错缝砌筑,咬扣紧密,垫塞稳固,无通缝、叠砌和浮塞。
|
钢钎翻撬,现场观察,查看施工记录。
|
4
|
砌石体外观
|
外露表面平整、美观。
|
项次
|
一般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反滤料厚度
|
0~2cm
|
钢尺
|
每100m2至少
1次
|
2
|
坡面平整度
|
凹凸不超出5cm
|
2m 直尺检测
|
每200m2测
1次
|
3
|
顶面高程
|
不低于设计
|
水准仪
|
10m延米测
1处
|
4
|
底高程
|
不高于设计
|
5
|
顶面宽度
|
不小于设计
|
钢尺结合观察
|
6
|
内坡比
|
不陡于设计
|
坡度架
|
7
|
外坡比
|
不陡于设计
|
C-10 草皮护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山塘外坡护坡等。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种籽
|
品种、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
查阅标签、生产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和检疫证。
|
全数
|
2
|
坡面清理
|
大面平整,坡面平顺,无雨淋沟、槽。
|
现场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
3
|
草种撒播
|
撒播均匀,无漏种。
|
4
|
铺植草皮
|
品种、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
5
|
种植范围
|
符合设计要求
|
项次
|
一般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种植土及其厚度
|
土质、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
钢尺
|
每100m2至少1处
|
2
|
草皮铺植密度
|
依设计要求密铺或间铺(间隙 cm)
|
现场观察,钢尺
|
全数
|
3
|
成活率
|
年均降水量
≥400mm地区
|
样方合格率≥85%
|
实测样方,清点出苗株数,以每平方米面积上有苗30株为合格。
|
每100m2取2m×2m样方
|
年均降水量<400mm地区
|
样方合格率≥70%
|
C-11 预制混凝土板(块)护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山塘内坡护坡等。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混凝土预制板(块)
|
强度、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铺砌前表面洁净、完整无破损。
|
现场观察、抽查,查阅出厂合格证、生产记录、进场检验报告。
|
全数观察、检查
|
2
|
板(块)铺砌
|
平整、稳固,缝线整齐、规则,缝隙紧密。
|
观察检查、查阅施工记录。
|
3
|
砌缝封填
|
封填用砂浆符合设计要求,封填前缝内无灰末、余渣、泥土等杂物,湿润充分。封填砂浆饱满密实,无空、松或用砂、石代填的现象。
|
4
|
勾缝
|
勾缝饱满、自然,缝面清洁平整,不超出预制板平面,勾缝表面无裂缝。
|
5
|
养护
|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表面湿润时间不少于 3 天,无时干时湿现象。
|
项次
|
一般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上下层竖缝
|
错开距离≥10cm
|
尺量
|
每10延米1个断面,每断面不少于3处。
|
2
|
缝宽
|
水平缝
|
不大于1.5cm
|
3
|
竖缝
|
不大于2cm
|
4
|
边坡
|
不陡于设计
|
坡度架
|
每坡面
1处。
|
C-12 预制混凝土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排水涵管、农田输排水管道等。
项次
|
主控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1
|
规格、型号
|
规格、型号、数量及混凝土强度等级、管体的抗渗性能满足设计和合同要求,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齐全。
|
现场观察、抽查,查阅出厂合格证、生产记录、进场检验报告。
|
全数观察、检查
|
2
|
安装程序
|
先干管后支管;承插口管材,插口在上游,承口在下游。
|
观察检查、查阅施工记录。
|
3
|
安装前检查
|
砂浆、填料等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管内杂物已清除。
|
4
|
管节安放
|
管节下入沟槽时保护措施可靠,稳管时管子中心对准设计中心线,管底与基础接触紧密。
|
5
|
管道连接
|
承插式接头
|
刚性接口、套环口、企口平直,环向间隙均匀,填料密实、饱满,表面平整,无裂缝。
|
6
|
平口式接头
|
接口表面平整,填缝砂浆饱满,无裂缝、空鼓等缺陷。抹带完成后及时覆盖、养护。
|
7
|
管道敷设完工检查
|
中心线平直,无突起、突弯等应力弯曲现象,防止管道上浮或位移的措施可靠。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
质量管理与评定暂行办法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近年来,我区的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呈现出“小、多、散”的特点,且现行部颁标准大多数只适用于大中型工程,对于小型工程只提“可参照执行”,而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杂乱无章,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和检验与评定标准。
针对我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评定工作,有效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参照相关文件、规程规范及标准,并结合我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本暂行办法。
2 质量管理
2.1 这是《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六条款的要求。
2.2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1)明确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及项目技术负责人
鉴于本办法涉及的大多数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为水管所或村委,技术和管理力量比较薄弱。因此,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2)及时办理报监、施工许可手续
这是法律法规要求在开工前应办理的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
(3)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建各方的主要负责人与会。参建各方通过第一次工地会议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以及通信方式等,以便增强了解,相互配合与沟通。在会上,责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4)组织项目划分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宜从简,一个项目宜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3~5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宜划分为3~5个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可参考本条文说明3.1示例。
(5)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
一般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可不划分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但对有承载力要求的地基,如水塔(池)、泵房等地基,应组织设计地质工程师参加地基的验收。
(6)及时审批或申报设计变更文件。
一般设计变更文件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查或核备。
2.3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1)落实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
鉴于当前持有总监岗位证的人数较少,难以满足工程需要,对于小型水利工程只需明确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
(2)开展巡视监理
小型水利工程可采用巡视记录代替监理日志。主要的监理质量记录有:监理巡视记录、监理通知或监理工作联系单、重要部位的测量复核(或联测)记录、会议纪要和工程图片等。
(3)单元工程是最基本的评定资料,其质量等级应达到合格标准,不合格的单元工程质量应需整改至合格为止。
2.4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1)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
鉴于当前施工单位“四大员”人数较少,难以满足工程需要。本条款是提出现场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即可一人双岗双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可兼任质检员工作。
(2)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工艺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项目主要有水塔、容量超过300m3的水池、深度大于5m的大口井等,应制定专门施工组织设计,留存原始真实的施工记录。主要的施工质量记录有:施工三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重要部位的测量成果记录、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见证取样记录、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工程图片、施工日记和竣工图等。
(3)及时做好原材料、构配件、管材和中间产品等见证取样和送检。鉴于小型水利工程点多量少,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关键部位的材料、中间产品等进行重点控制。具体如下:
①钢筋、水泥
施工单位进场的每一批次钢筋、水泥,均应附有相应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出厂检验证明书)和合格证。其中用于水池、水塔、桥梁、泵房、管理用房、渠道衬砌等重要部位的钢筋、水泥应见证取样送验。
②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每一种设计强度等级应送有水利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试配;如该项目较小,混凝土总方量不足100 m3,砂浆砌体不足300 m3的,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其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可参照使用当地近二年类似项目的配合比,参照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③管材
现场使用的管材,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进场的每一批次每种规格且总用量大于300m的管材,均应分别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4)“三检”中的复检和终检可由质检员负责完成,主要是鉴于目前小型水利工程较多,施工技术人员难以满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措施。
2.5 勘测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1)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在施工图纸会审会上,设计负责人应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就设计意图、设计要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等设计情况进行详尽交底。
(2)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隐蔽工程验收。
对一些有承载力要求的地基工程,如水塔地基、泵房地基和管理房地基等,设计单位应派水工和地质工程师参加地基验收并签署设计意见。
3 质量检验与评定
3.1 项目划分
为方便各类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划分,现对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渠道)工程、高效节水灌溉(管道)工程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的划分示例详见附录A:表1:山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示例,见表2: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渠道)工程项目划分示例,表3:高效节水灌溉(管道)工程项目划分示例,表4: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划分示例。
3.2 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3.2.1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按现行标准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检验项目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合并和删减,把工序的检验项目合并到单元工程中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尽可能达到简化的目的。
3.2.2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一级,取消“优良”质量等级。凡达不到合格质量等级的项目,必须整改至质量合格为止。
(1)单位工程合格质量标准
本条与SL176—2007标准相比,删去了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的条款。
3.3 施工质量抽检
在工程施工过程或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制定施工质量检测方案,对用于工程实体的原材料、管材等进行抽检,对工程实体的混凝土、砂浆及灌浆质量进行检测。
对工程实体的检测方案,其主要检测项目有:
(1)人饮工程:主要建筑物涉及水塔、水池和水厂等。
其主要检测项目有:混凝土强度和混凝土厚度。
(2)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包括均质土坝、浆砌石坝等。
其主要检测项目:填筑土压实度(干密度);坝顶高程、坝顶宽度等断面尺寸;混凝土挡墙的混凝土强度和厚度;浆砌石(或混凝土预制块)挡墙的砂浆强度和砌体厚度;注水试验(或压水试验)等。
(3)渠道工程:包括浆砌石渠道工程、现浇混凝土渠道工程和浆砌混凝土预制块渠道工程等。
其主要检测项目: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厚度、砌体质量、断面尺寸。
(4)高效节水管道工程:主要建筑物涉及水池和泵房等。
其主要检测项目:混凝土强度和混凝土厚度。